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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车辆购置税征缴方式年底调整
更新日期:2009年11月30日
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、财政部、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车辆购置税征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,广州市国税局、国家金库广州中心支库近日联合发出通知,明确自20091221日起对广州市车购税征缴方式作出调整,届时将启用国库“待报解车辆购置税专户”,实车辆购置税直接缴入国库的征缴方式,现存的车购税专用帐户将于1218日起业务终了时全部停止使用。此次征缴方式调整后,纳税人缴税和领取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程序将有新的变化:

采用转账缴税的单位纳税人,在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同时,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的银行资料(包括开户单位名称、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);税务机关审核后开具《税收通用缴款书》交由纳税人回本单位开户银行缴纳税款。纳税人自办理划缴税款当日起5个工作日后,凭加盖银行已收款印戳的《税收通用缴款书》到申报大厅领取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。

采用现金缴税的纳税人,在税务部门征收大厅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后,持税务机关开具的《税收通用缴款书》到代理银行(国库支库或国库经收处)缴纳税款。纳税人自办理划缴税款的当日起5个工作日后,凭加盖银行已收款印戳的《税收通用缴款书》到申报大厅领取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。

采用银联卡缴税的纳税人,在税务部门征收大厅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和刷卡缴纳税款后,即可领取税务机关开具的《税收通用完税证》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。通过银联刷卡缴税将为纳税人提供方便,大大提高征缴效率,税务部门建议税纳人尽量采用银联卡刷卡方式缴纳车辆购置税,以便即时领取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。

广州市目前有9车辆购置税征收点,地址及其代理银行(国库支库或国库经收处)的情况如下:

序号

征收单位

代理银行

(国库支库或国库经收处)

名称

地址

银行名称

地址

1

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新市征收点

机场路888号广东汽车市场12号楼

工行广州新市支行(代理)

 

2

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黄埔征收点

黄埔区茅岗路989

 白云区机场路1001

3

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芳村征收点

芳村龙溪大道299号之二

 

4

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天河征收点

黄埔大道西668(广州赛马场内)

 

5

广州市番禺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点

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233

工行番禺支行

 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北路209

6

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点

花都区交通局大楼一楼

中国银行广州市花都支行

 花都区商业大道27

7

广东省从化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点

从化市街口街开源路24

工行从化支行

 从化市街口街府前路23

8

广东省增城市国家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点

增城市荔城街西城路东三街5

工行增城市支行

 增城市荔城街莲花路13

9

广州市南沙区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点

南沙开发区珠电路和宇街8

国家金库南沙区支库(代理)

南沙开发区进港大道62号 

纳税人如需详细了解车辆购置税缴纳的相关事宜,可向车购税征收点咨询或拨打广州市纳税服务热线12366-1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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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 责任编辑:网站管理员1 
发布日期:2009年11月30日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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