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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增值税转型或元旦铺开 广东省受政策影响最大 |
| 更新日期:2008年11月07日 |
增值税全面转型再度甚嚣尘上。近期坊间不断有消息传出,经过四批在不同地区的改革试点后,增值税改革方案已基本确定。增值税转型改革的通知近日就将由国务院下发,从明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,减税规模有望达到2000亿元。 广东省财税界认为,我国正值经济结构转型,增值税改革理应尽早在全国范围内铺开,且广东地区的效果会更明显。不过,也有学者提出,明年初增值税全面转型仍有一定难度。 全面转型可能性不大 有媒体报道指出,新的增值税征收方案与此前在局部地区试点的方案相比,将有重大突破。改革将由局部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,由以前的几大行业扩大到增值税覆盖的所有行业,抵扣范围也从增量抵扣改为全额抵扣。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,全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张富强昨日告诉记者,增值税是我国非常重要的一大税种,占所有财政收入的30%以上,近年来一直都保持着迅速增长。将增值税从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将可避免重复征税,减少企业的税负,更加完善税制建设。 多年来学界一直呼吁应在财政收入高增长时期尽快实现增值税转型。“也许是出于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下滑风险的考虑,加快了增值税转型的推进。”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认为,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出台针对性财税政策保持经济平稳增长,而增值税转型也是一项值得考虑的财税政策。 张富强也表示,金融危机影响下,全球都要减税,中国肯定也需要用减税来刺激经济。据了解,增值税转型是我国主要的减税措施之一,在全国铺开也是今年财税改革研究重点。“但明年年初是否能在全国范围内,实现全行业全额抵扣,我持保留意见。” 他认为,增值税是一项大税,全面转型还需要通过立法程序,需经过最高人民代表大会三次表决通过才行,而这最少需要半年时间。此外,税率是否科学,抵扣是否彻底,都还值得论证。“倘若是国务院下发文件,进行部分改革,如只执行全额抵扣,而非全面转为消费型,或仅将试点方案推广全国则有可能在元旦推出。”张富强认为。 广东受影响最明显 “另外,考虑到全面转型可能造成减税规模过大,增加今年财政支出的压力,一次性全面转型的计划可能也会受阻。”张富强分析称。 增值税改革对于企业是一大利好,而对于财政收入则是直接减少税收。据了解,目前对于政府决策部门新增值税减税规模一直存在1500亿和2000亿元两种不同的说法。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认为,按大改、中改和小改三种方案,成本分别为800亿、500亿和300亿元;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在500亿?800亿元之间,也可能达到1000亿元;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则推算为接近2000亿元。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、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分析认为,1000亿元应该是减收的最高值,“照试点情况看,东北地区,原来估计一年减收135亿元左右,但实际最多也就60亿元。” 而从全国来看,林江指出,增值税转型广东地区的效果或许相对明显。“广东地区是制造业大省,增值税在全省财政收入中起到主导地位。相应地,增值税改革后,可抵扣的固定资产数额也会更大。” 据了解,2006年数据显示,广东第二产业全国居首位,江苏排列第三。江苏省就曾做过一项增值税转型的测算报告,以2002年数据为基数,江苏省八大行业购入固定资产为598.43亿元,以全行业全额抵扣这一方案测算,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58.47亿元,占当年全省增值税收入的25.85%.若以该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平均增长率15.86%为依据,以此口径推算,开始的5年间全省年平均增值税至少减收近250亿元。 不过,专家表示财政收入减少只是暂时,当下减少企业税负可推动企业发展积极性。杨卫华就指出,“增值税减收的同时,所得税会增加,因为固定资产实施抵扣后,企业的成本下降,所得就会上升,导致所得税增加。”此外,广东正值制造业转型期,将低附加值产业转向高附加值,增值税转型恰好提供了良好契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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