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09月03日 星期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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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"发票管理"功能为纳税人提供了以下几项服务:过期未核销发票查询、发票鉴定情况、发票真假鉴定、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、代开普通发票、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和普通发票验旧。

温馨提醒:未办理CA证书纳税人可使用上述功能中除"普通发票验旧"功能以外的其他六项功能,持CA证书纳税人可使用全部功能。使用"发票管理"的纳税人请先凭帐号号码和密码登陆系统,帐号号码是纳税人识别号,密码由主管国税机关预先生成或者纳税人进行设定。如果您在使用"发票管理"功能的过程中遇到有关数字证书使用问题,可向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(网上办税服务单位)进行咨询,电话:95105000,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龙口西路穗园小区E栋三楼,网址:http://www.gzca.gd.cn 。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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